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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200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发布: 2007-7-11 10:45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包河区 | 查看: 368次

合肥包河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根据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合肥市包河区200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应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不含包河区管理的中小学在编在职人员)及社会其他人员。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综合知识考试(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报考中学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同时具备与招聘岗位和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可按照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选择报考相应学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四、招聘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共79名。
  高中(7人):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生物1人,物理1人(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地理1人;
  初中(25人):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4人,音乐2人,政治1人,历史4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小学(47人):语文17人,数学10人,英语5人,体育4人,体育乒乓球专业3人,美术2人,信息技术6人。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工作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填表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时间:2007年7月14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包河区政府办公大楼南楼一楼大厅(市内乘14、23、27、141、902路公交车到包河区政府)。
  2、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合肥地区在编在职教师报考另须提供县(区)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报考高中物理学科另须提供国家三级以上计算机等级证书(在职教师出具计算机中级证书)。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招聘岗位的一个学科,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均须填写《合肥市包河区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对笔试入围者另缴面试考核费。
  (4)报考人员凭资格审查盖章后的《合肥市包河区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表》在报名点现场办理并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后将《合肥市包河区2007年招聘教师报名表》交收表处。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各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否则将取消该学科或减少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6)报考者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报名点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总分100分,科目为两科:
  (1)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
  (2)教案编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8:00~9:30,10:00~11:30。考生请于2007年7月20日~22日在合肥人才在线、包河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考场信息。笔试考试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考生人数),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
  2、面试
  面试内容为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面试上课时间为2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才在线、包河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和政审由包河区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造成职位空缺,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才在线、包河人才网、包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应聘者本人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应聘者选择招聘岗位。招聘岗位确定后,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编内聘用合同(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历届毕业生及没有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它
  1、考试咨询电话:0551-3357133(合肥市包河区教育局);0551-3357296(合肥市包河区人事局)。
  2、笔试考场及考分查询:合肥人才在线(www.hfrc.net)、包河人才网(www.bhrcw.cn)、包河教育信息网(www.bhedu.cn)。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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